一、招生工作和纪检监督领导小组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建庭
副组长:罗永梅、朱洪洲
成 员:舒 琳、姚国文、张奔牛、林 志、郭 鹏、高建平、周水兴、郑佳艳
徐金鸿、李 明、任青阳
秘 书:胡 川、苏絮香
(二)纪检监督领导小组
组 长:朱洪洲
成 员:王 辉、柳军剑
二、复试分数要求
土木工程学院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学习形式 类别 专业代码 专业领域
复试分数线
总分 单科(=100) 单科(>100)
全日制
学术学位
080100 力学 254 34 51
081402 结构工程 264 37 56
081405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264 37 56
081406 桥梁与隧道工程 264 37 56
081600 测绘科学与技术 264 37 56
082300 交通运输工程 I 264 37 56
专业学位
085700 资源与环境 264 37 56
085900 土木水利 312 37 56
086100 交通运输 264 37 56
非全日制 专业学位 125601 工程管理(MEM) 175 44 88
具体复试名单以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为准。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安排
1.复试方式
我院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远程网络线上方式进行,主要采用中国高等教
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
“腾讯会议”作为备用系统。请各位考生及早登录系统并测试、了解使用流程,准
备面试设备等。
2.复试时间
第一批复试时间:2020 年 5 月 14-17 日,具体安排如下:
学术学位:
(1)结构工程:5 月 14 日 早上 9:00 开始;
(2)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5 月 15 日 早上 9:00 开始;
专业学位:
(3)土木水利:5 月 16 日 早上 9:00 开始;
(4)交通运输:5 月 17 日 早上 9:00 开始;
其他专业(力学、测绘科学与技术、交通运输工程 I、资源与环境、工程管理(MEM)
等安排为第二批复试(调剂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材料提交
请考生准备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并待系统开通以后于 2020 年 05 月 12 日
17:40 前通过复试系统提交。
(1)(必须项)准考证;
(2)(必须项)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必须项)往届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获得学位者还应提交学位证书),
应届考生须提供学生证;
(4)(必须项)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
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
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请作书面说明);
(5)(必须项)重庆交通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学
校研招网);
(6)(非必须项)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扫描件(如毕业
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
(7)(非必须项)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扫描件(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
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
注:以上材料请考生于 2020 年 05 月 12 日 17:40 前同步发送到学院邮箱:
tmyjsglbgs@vip.163.com 或 tmyjsglbgs@163.com(已满)。压缩包命名格式为:考生编
号+姓名(例如:111111-张三.rar);文件命名格式为:文件名+考生编号+姓名(例
如:身份证-111111-张三.jpg)。
4.资格审查
复试前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运用“人脸
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
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对考生身份的鉴别。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
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
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涵盖外语水平、专业测试、综合面试三部分。专业测试和同等学力加
试的考试内容在复试大纲范围内,采用面试问答的方式进行考核,同等学力加试考
生适当延长测试时间。工程管理(MEM)的专业测试《思想政治理论》采用线上笔
试的方式进行测试,时间和组织形式另行通知。
(三) 成绩计算与排序
外语水平、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测试×50% +外语水平×10%+综合面试×40%
综合成绩计算及录取排序见《重庆交通大学 2020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
办法》。
(四)体检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
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考生根据情况自行在二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
报告提交时间视疫情另行通知。
(五)其他说明
1.如果复试系统发生故障,长时间瘫痪影响复试工作如期完成,我校将视情况调
整复试方式,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
2.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学校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
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3.复试录取后,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
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入学资格直
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调剂
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校内部调剂考
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我院对外调剂
相关事宜请查阅《2020 年土木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实施细则》。
五、录取
(一)录取工作
按《重庆交通大学 2020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二)不予录取情况
符合以下任一情况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包括单项不合格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入学体检不合格者,按上级有关文件处理。
6.入学后 3 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加强对
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或发现在复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行为的,
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本细则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
学函„2019‟6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
通知》(教学厅„2020‟4 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市 2020 年硕士研
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0‟4 号)及《重庆交通大学 2020
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相应条款执行,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负责具体实施。
六、其他
(一)咨询
重庆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023-62652701
(二)监督与投诉
重庆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023-62652316
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23-62650942,62652644
重庆交通大学纪委监察处 023-62652747
(三)解释
本实施细则由重庆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重庆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二 0 二 0 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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